内 容 | 婚姻登记(结婚登记) |
联系电话 | 0917-6215662 |
办理地址 | 宝鸡市陈仓区虢镇南环路11号市民中心五楼 |
发布时间 | 2018-05-22 15:19:05 |
申请条件 | 结婚登记条件: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2.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3.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4.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5.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6.双方自愿结婚;7.当事人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
办理材料 | 办理结婚证:1.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2.当事人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补发结婚证: 3.内地居民补发结婚证应当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4.当事人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5.原登记机关的档案记录证明。 |
办理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八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
办理部门 | 陈仓区婚姻登记处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休息)8:00-12:00,14:00-18:00(7、8月为15:00-18:00) |
办理时限 | 现场办理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名称 | 描述 | 表格 | 样例 | 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