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 容 | 就业失业登记 |
联系电话 | 0917-6236812 |
办理地址 | 宝鸡市陈仓区南环路11号宝鸡市陈仓区市民中心三楼劳动就业管理局 |
发布时间 | 2018-06-14 19:04:27 |
申请条件 | 需要办理就业失业登记人员 |
办理材料 | 1、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2、毕业证、职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3、近期2寸免冠彩照2张;4、就业、失业相关证明材料。 |
办理依据 | 《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宝鸡市就业和失业登记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宝市劳社发[2010]79号)第四条 就业和失业登记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实行属地化管理。 1、各县区人事和劳动保障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机关、事业单位、驻地企业和其他用人单位就业和失业登记的组织实施工作。 2、市、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是《登记证》的办理机构,负责《登记证》的发放、日常管理和年度审验,定期汇总分析和报告社会就业和失业状况。 |
办理部门 | 宝鸡市陈仓区劳动就业管理局(区小额贷款担保中心)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休息)8:00-12:00,14:00-18:00(7、8月为15:00-18:00) |
办理时限 | 现场办理并告知时限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名称 | 描述 | 表格 | 样例 | 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