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 容 | 非公司法人分支机构、营业单位注销登记 |
联系电话 | 0917-6237619 |
办理地址 | 宝鸡市陈仓区南环路51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商事登记服务大厅 |
发布时间 | 2018-06-12 17:31:20 |
申请条件 | 主管部门、上级单位批准。 |
办理材料 | 1.《营业单位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被依法责令关闭的,提交责令关闭的文件。 4.税务机关出具的清税证明。 5.企业法人的登记机关出具的撤销分支机构核转函。 6.营业执照正、副本。 7.公章。 |
办理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 |
办理部门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商事登记服务大厅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休息)8:00-12:00,14:00-18:00(7、8月为15:00-18:00) |
办理时限 | 30日内 |
承诺时限 | 30日内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名称 | 描述 | 表格 | 样例 | 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