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 容 | 企业纳税(开具普通发票) |
联系电话 | 0917-6218917 |
办理地址 | 宝鸡市陈仓区南环路15号地税局办税服务厅 |
发布时间 | 2018-06-14 18:11:16 |
申请条件 | 纳税人发生应税劳务 |
办理材料 | (1)《代开发票申请表》(免填单)。 (2)税务登记证件;按规定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 (3)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书面证明,如业务合同、协议或者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
办理依据 | 《征管法》、《全国纳税服务规范》 |
办理部门 | 区地税局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休息)8:00-12:00,14:00-18:00(7、8月为15:00-18:00) |
办理时限 | 现场办理并告知时限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名称 | 描述 | 表格 | 样例 | 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