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 容 | 设立人力资源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业务范围审批 |
联系电话 | 0917-6212113 |
办理地址 | 宝鸡市陈仓区南环路51号宝鸡市陈仓区政府集中办公中心三楼西劳动就业股 |
发布时间 | 2018-06-13 11:38:48 |
申请条件 | 1、有明确的章程和管理制度;2、有开展业务必备的固定场所、办公设施和相应的开办资金;3、有三名以上具备相应职业资格(其职业资格的确认以人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资格证书》和陕西省颁发的《陕西省人力资源中介服务从业人员资格证》为准)的专职工作人员;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办理材料 | 1、设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申请文件;2、机构的章程和管理制度;3、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4、企业拥有固定场所及设施的证明材料;5、三名以上专职人员岗位培训证明材料。 |
办理依据 | 《陕西省就业促进条例》第二十七条 设立人力资源中介机构,应当经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取得人力资源中介服务许可证,并办理工商、税务登记。 |
办理部门 | 宝鸡市陈仓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休息)8:00-12:00,14:00-18:00(7、8月为15:00-18:00) |
办理时限 | 现场办理并告知时限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