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 容 | 人才交流(招聘)会审批 |
联系电话 | 0917-6212113 |
办理地址 | 宝鸡市陈仓区南环路51号宝鸡市陈仓区政府集中办公中心三楼西劳动就业股 |
发布时间 | 2018-06-12 17:34:59 |
申请条件 | 1、申请单位必须为已持有《人才中介服务许可证》的人才中介机构; 2、 人才交流会的名称、内容必须符合主办单位的业务范围以及国家和本省的有关规定; 3、 有与交流会规模相适应的社会需求、人员和服务设施; 4、 有严密的组织方案和健全可行的管理制度; 5、 符合有关部门对安全、卫生、交通、消防等场所要求的规定。 |
办理材料 | 1、申请报告(具体包括人才交流会的名称、时间、地点、规模、范围及收费标准); 2、《举办人才交流会申请表》3份; 3、《人才中介服务许可证》副本; 4、主办单位与场馆的租赁意向书; 5、人才交流会的组织方案及会场平面图; 6、工作机构、人员、安全保卫措施落实情况和入场招聘单位信息情况; 7、拟刊播的启事文稿。 |
办理依据 | 《陕西省人才市场条例》第二十三条 行政管理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可以举办或者联合举办各类人才交流会。 第二十四条 举办人才交流会应当在人才交流会开始之日前三十日内报有管辖权的人事行政部门批准。 |
办理部门 | 宝鸡市陈仓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休息)8:00-12:00,14:00-18:00(7、8月为15:00-18:00) |
办理时限 | 现场办理并告知时限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名称 | 描述 | 表格 | 样例 | 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