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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信件编号  20170426003
信件标题  异地办理身份证
姓  名  魏江莉
写信时间  2017-04-26
信件内容 你好,我的户口在商洛市,常住宝鸡市陈仓区,身份证今年7月到期,能否在陈仓区办理身份证?如果可以,需要什么材料及手续?在哪里办理呢?
办理情况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回复内容

   

    网友您好,自2017年4月起,我区12个派出所户籍室均已开通省内异地身份证办理业务。

    (一)异地受理对象。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居住地合法稳定就业、就学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1、在陕西省县(市、区)内已领取我省居住证的;

        2、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持有工商执照等具有合法稳定就业且已办理流动人口登记半年以上的;

        3、依法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具有稳定住所且已办理流动人口登记半年以上的;

        4、持有经教育部门注册的学生证或学籍证明的。

  (二)办理业务类型。异地受理居民身份证可办理有效期满换领、损坏换领、丢失补领三种类型。

    (三)不予受理情形。

        1、首次申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

        2、因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

        3、有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伪造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国家机关证件行为的;

       4、有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不良信用记录的; 

       5、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主项信息与人口数据库信息不一致的。

 

                陈仓公安分局

 

回复时间  2017-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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