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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信件编号  20170912004
信件标题  婚姻登记
姓  名  杜文辉
写信时间  2017-09-12
信件内容 我是咱们陈仓区的户口,目前在山东工作,准备十一期间回老家领结婚证,想了解一下我们那边十一期间的上班时间,以及需要准备的材料有哪些??谢谢
办理情况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回复内容   杜文辉同志:

您好,关于您咨询的“十一期间的上班时间,以及办理结婚证需要准备的材料有哪些?”现答复如下:

按照国家法定假日规定,“十一”期间放假(10月1日——10月8日),在此期间,省厅关闭婚姻登记网络,不对外办公。办公电话:0917-6215662。

办理结婚登记需提供以下材料:1、双方身份证;2、双方户口本(户口本上首页和本人页必须有派出所户口章、承办人章和签发时间,且户口本信息齐全并与身份证上信息完全一致);3、两寸免冠合影照片三张(红底、近期)。

复印方法(A4纸):身份证正面和户口本首页同一张纸;

身份证背面和户口本本人页同一张纸。

回复时间  2017-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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