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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信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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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年12月19日

网民留言须知

为了推进我区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加强政府与公众的沟通和交流,区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了区长信箱、部门信箱及政策咨询等政民互动窗口。请您在进行相关留言和咨询时,请务必先仔细阅读以下须知:

一、为保证您的留言和咨询能够得到及时的回复和处理,请留下您真实、完整的个人资料,以便及时和您答复;

二、不得发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的言论,不得发布任何带有谩骂、侮辱以及包含人身攻击等内容;

三、请您保证留言和咨询内容完整、准确、真实、有效;

四、我们将严格保护您的隐私,不对外公开您的用户资料。如果您选择了信件内容公开,我们将酌情公开您的留言咨询及回复。

五、为了您能顺利查阅到自己的留言和咨询回复,请妥善保存好系统自动生成的在线咨询查询信息;

六、本网站拥有发布、编辑、删除网上留言和咨询的权利,凡不符合本规定的留言和咨询将予以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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